信託之配套法規與行為


(一)關於民法





2-2.關於共同財產制

2-3.關於分別財產制

3.關於非婚生子女

3-1.關於收養子女

4.關於親屬會議

5.關於繼承順序、代位與應繼分

5-1.繼承權的喪失與回復

5-2.繼承之分配與效力

5-3.繼承權之分割

5-4.關於遺產之限定繼承

5-5.關於遺產之拋棄繼承

5-6.繼承人不明之繼承

6.關於遺囑與遺囑見證人

6-1.關於遺囑之類型

6-2.關於遺囑之效力與遺贈

6-3.遺囑執行與遺囑執行人

6-4.關於遺產之特留分


(二)關於信託與稅法及其它法律












(三)關於公證

1.何為公證

2.關於信託契約之公證

3.信託歸屬分配之公證


(四)財產信託的重要解釋函令

所得稅相關解釋函令
1.信託契約形式態樣及其稅捐核課原則

2.因信託財產所欠繳之地價稅或房屋稅得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3.稽徵機關不得就已信託登記之財產為禁止處分但有害及稅捐者得聲請法院撤銷該信託)

4.信託之受託人因一行為同時構成本法第111條之1第1項及第3項應處罰鍰規定應否併罰釋疑。

5.原符合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之房屋自益信託後仍得列舉扣除
     
6.不動產信託經判決撤銷受託人怠於移轉繼續管理之所得稅申報釋疑
   
7.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其信託財產運用所獲配所得之課稅規定
 
8.公益信託明訂其受益人為特定財團法人或其他公益團體者無免稅之適用
 
9.所稱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之定義及確定後應否歸課釋疑

遺產贈與稅相關解釋函令  
10.核釋個人簽訂孳息他益之股票信託相關課稅規定
       
11.以信託財產支付配偶個人保險費屬配偶相互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
     
12.部分自益部分他益之信託契約申報贈與稅之處理方式
 
13.他益信託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期間變更信託利益致非委託人享有信託利益權利減少已納贈與稅不得申請退還

14.以設有無限期地上權之土地交付信託有關贈與價額之核算
       
15.以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成立他益信託課徵贈與稅釋疑
   
16.信託財產為公設保留地之受益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無免徵遺產稅及未繳地價稅扣除之適用

17. 信託契約形式態樣及其稅捐審查核課原則
   
18.公益信託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之1釋疑

19.不動產信託委託人於辦竣移轉登記前死亡者信託未成立該不動產仍應列入遺產課稅
     
20.他益信託之受益人之附有負擔應自贈與額中扣除
 
21.他益信託應以訂約日為贈與日估計信託財產之時價課稅

營業稅相關解釋函令  
22.委託人及受託人均為自然人受託人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如有銷售貨物或勞務其課稅釋疑       

土地稅法相關解釋函令
23.核釋自益信託之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受託人出售或移轉信託土地所涉土地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

24.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受託人移轉信託財產予指定受益人應申報繳納土增稅
     
25.核釋自益信託土地因委託人合併而消滅核課及記存土地增值稅相關規定(合併後消滅公司於合併前已辦理信託登記受託人之土地,准依企業併購法第34條第1項第5款規定記存土地增值稅)

26.購後售自宅用地(含信託移轉之房屋)應有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第2款依同條第1項規定稅率繳納土增稅者不受一次之限制

27.依本條第1項但書第2款規定課徵田賦之土地經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辦理自益信託者准繼續適用

28.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土地經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辦理自益信託者准繼續課徵田賦

29.工業用地信託移轉受託人得否繼續適用工業用地稅率應重新提出申請
       
30.記存土增稅之土地於信託移轉時委託人應繳納原記存之土增稅並辦查欠
   
31.房屋拆除改建將原自宅用地信託移轉與受託人之自益信託得申請適用自宅用地稅
 
32.經法院判決將土地以信託為登記原因之移轉登記塗銷回復原所有權人名義登記時免辦查欠

33.受託人有償移轉信託土地時應對其課徵土地增值稅
     
34.以信託方式長期持有土地移轉減徵案件有關持有年限之認定原則
       
35.教會將免稅土地信託移轉他人拆除改建期間之課稅釋疑

36.土地重劃後成立信託受託人再移轉予他人時應有減徵之適用

37.區段徵收土地所有人領回抵價地經配偶相互贈與或信託登記後再次移轉可予減徵

38.重購自宅用地後辦理自益信託如符要件仍可辦理退稅

39.土地信託移轉與銀行發行受益證券應視已否實質出售決定是否課稅

40.土地於塗銷信託登記後出售其1年內無供營業或出租之認定標準

41.自益信託土地供自用且符合信託目的者准按自宅用地課徵地上房屋拆除改建者亦同

42.配偶相互贈與或依信託取得不課稅農地經法院拍賣課稅時如符規定可調整原地價

43.土地塗銷信託登記仍應辦理查欠作業

44.有關信託土地應納地價稅之計算方式

45.信託土地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適用

46.原規定地價、前次移轉現值及物價指數調整基期年月之認定

47.以買賣登記取得土地終止信託時依判決移轉予原委託人仍應課稅

48.因信託辦理土地移轉登記時檢附之證明文件應加蓋查欠戳章

49.土地因信託申辦移轉登記無需申報移轉現值

房屋稅相關解釋函令
01.核釋信託房屋得否適用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按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02.自益信託房屋如符合「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准按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

03.信託財產應納之房屋稅受託人不繳納者得對該財產強制執行

04.住家供受託信託財產專戶設立登記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之條件

05.信託關係存續中信託財產應納之房屋稅受託人未繳得否就其自有財產強制執行釋疑

06.土地及建物塗銷信託登記屬權利變更範疇仍應辦理查欠

07.受託人於房屋稅徵收時點符合納稅義務人要件者即應負擔全年期房屋稅

08.房屋信託其房屋稅已就原受託人財產強制執行不得再以受託人變更為由申請退稅

09.涉訟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應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為準

契稅相關解釋函令
01.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受託人移轉信託財產與指定受益人應申報繳納契稅

02.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房屋申報契稅之相關規定

03.公司投資在建工程變更起造人名義後將未售出之房屋再移轉原起造人者不課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