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信託 可運用在安養住宅
2017-09-19 00:23聯合報 記者陳怡慈整理
我國從高齡化社會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齡健康照護的需求預期會大增,需要更多的高齡者住宅。目前較為人知或經營較好的養生村或安養中心,均需登記很久才能入住。
信託公會蒐集國外資料發現,日本因公部門預算無法因應高齡者住宅龐大需求,因此推動不同方式進行興建或籌資,例如國有土地出租或釋出土地使用權、以不動產證券化(REITs)或不動產私募基金進行籌資。
中國大陸近幾年則有信託公司設計養老服務需求的信託計畫,從一開始的物業建設到後續的營運和管理全部參與。
國人逐漸重視老年生活規畫,高齡者住宅或設施的興建資金較為龐大、營運服務期間長,如何管理物業及資金為重要課題,把不動產信託運用在安養住宅或設施,是非常適宜的方式。
不動產信託的優點很多,例如不動產交付信託可提升資產的安全性;藉由受託銀行專業管理,易取得融資,有利資金調度與籌措;可確保資金專款專用避免被挪用,有利工程順利進行;若能透過受託銀行與安養住宅或設施經營者的合作,更能掌握財務結構是否健全,掌握營運風險。
信託公會目前規畫的開發模式為,由信託業設立一個高齡者社區,開發信託計畫洽特定客戶投資,並與建設公司共同成立安養社區專案公司,負責物業的建設與管理。與此同時,委請專業養老管理機構負責營運。
藉由投資信託計畫,投資人的受益方式有三種:一、將受益權折抵安養服務;二、處分受益權獲取報酬;三、分享專案公司的盈利分紅,投資人可自行選擇。]
(本文由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