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遺產紛爭案件1-店面與住家粉難分

預防遺產紛爭案件1-店面與住家粉難分

案由:  

   陳爺爺有二幢房子,一棟是店面目前出租靠收租養老;另一間是現在居住的公寓。陳爺爺年事已高有在思考身後事;想將兩間房子留給兩個兒子,除了擔心幾個出嫁的女兒到時有意見;又擔心房子價值相差近一千萬元的問題。

        陳爺爺顧及沒有現金可供補貼,又考慮到「共有財產處分」將來易造成子女間糾紛,不希望以財產共有方式登記在2子名下。

信託規劃:

       此時陳爺爺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我們,我們幫他做不動產信託規劃如下,保障身前繼續有固定租金收入賴以生活(約定不得處分及王伯伯為孳息受益人............)及繼續保有公寓之使用權賴以居住(約定信託目的);使兩個兒子各取得一幢房子。

        透過適當的信託規劃,信託財產採用本金他益,孳息自益的方式,主要是在信託期間,店面的孳息(租金)仍由陳爺爺來收益,以保障生活所需。一方面可以用折現值繳納較低的贈與稅;甚至免稅。同時避免其他子女透過行使繼承財產特留份請求權之紛爭,也避免子女共同繼承(共有財產)徒留無謂紛爭。

    後話:

    陳爺爺對此不動產信託規劃,非常滿意,他說年紀大了的老人家對其資產及不動產都要盡早規劃,千萬不要發生子孫因財產、遺產,在靈前吵架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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